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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评价工作。
Title:Evaluation Standard for Professional Fire Brigade Constru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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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2464—2019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评价标准》是黑龙江省针对专职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专职消防队伍的组织管理、人员配备、装备设施、业务训练和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提升专职消防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和服务水平。
首先在组织管理方面,标准明确专职消防队应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执勤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等,并且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此外还要求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确保所有工作记录完整准确。
其次关于人员配备,标准规定专职消防队员数量应当根据辖区面积、人口密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每个乡镇至少配备5名以上专职消防员,并且要求所有队员都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同时强调了指挥员与普通队员的比例关系以及不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再者,在装备设施建设上,标准提出专职消防队需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并且这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处于良好状态。对于特殊环境下的作业还需要额外配置相应的特种车辆及工具。另外还特别指出要设置专门的训练场地用于开展日常体能和技术训练。
业务训练部分则详细描述了各类训练科目及其频率安排,比如理论学习、模拟演练、实战操作等内容。并且鼓励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提高训练效果,同时也要注重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最后,在应急救援能力评估环节,标准不仅考察队伍平时的工作表现还包括突发事件中的实际应对情况。例如能否迅速集结人员赶赴现场展开有效处置;是否能够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等等。
总之,《DB23/T 2464—2019》为黑龙江省各地市开展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指导方向,有助于促进全省范围内消防力量均衡发展,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