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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青海省气象灾害的分级指标及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管理工作。
Title:Meteorological Disaster Grading Criteria
中国标准分类号:P54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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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372-2018《气象灾害分级指标》是青海省地方标准,用于规范气象灾害的分类与分级。以下对标准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评估和防御工作。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地域和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气象灾害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术语和定义
1. 气象灾害:指由天气、气候异常变化引起的灾害性事件。包括暴雨、干旱、冰雹、大风等十多种类型。
2. 灾害等级:根据灾害影响程度将灾害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特别重大四个级别。这是整个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为后续分级评价提供了基础框架。
三、灾害分类及分级指标
(一)暴雨
1. 轻度:日降水量达到50至99.9毫米;
2. 中度:日降水量达到100至199.9毫米;
3. 重度:日降水量达到200至299.9毫米;
4. 特别重大:日降水量超过300毫米。
(二)干旱
1. 轻度:连续无有效降水天数在31至60天之间;
2. 中度:连续无有效降水天数在61至90天之间;
3. 重度:连续无有效降水天数在91至120天之间;
4. 特别重大:连续无有效降水天数超过120天。
(三)冰雹
1. 轻度:直径小于10毫米;
2. 中度:直径在10至20毫米之间;
3. 重度:直径在20至30毫米之间;
4. 特别重大:直径超过30毫米。
四、灾害影响评估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灾害影响进行量化评估,具体步骤如下:
1. 确定各项指标权重;
2. 收集相关数据并计算各单项得分;
3. 将各单项得分加总得到总分;
4. 根据总分确定灾害等级。
五、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标准同时废止。强调了新旧标准更替的时间节点,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以上是对DB63/T 372-2018《气象灾害分级指标》的重要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希望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