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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市县(区)、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内容、运行管理、监督评价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市县(区)、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Government Service System at City/County (District), Township (Town), Village (Community) Levels
中国标准分类号:A05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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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3229-2018《市县(区)、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南》是安徽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各级政府服务体系建设。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服务事项清单管理
标准要求明确列出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这意味着每个层级的服务机构需要定期审查和更新其服务项目列表,确保涵盖最新的政策和服务需求。这不仅提高了透明度,还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
2. 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文件强调在市、县、乡、村四级均应设立综合性便民服务中心或窗口。这些中心需具备统一标识、统一制度以及统一的服务流程,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例如,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佩戴工牌,公开联系方式,接受群众咨询与投诉。
3. 信息化平台搭建
提到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通过电子化办公减少纸质材料使用,同时保障数据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措施到位。
4. 人员培训与考核
对参与政务服务工作的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规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并且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业务知识考试。此外,还需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将工作态度、效率及满意度纳入考量范围。
5. 监督反馈机制
明确指出应当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收集民众意见,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对于重大决策事项,则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充分论证基础上作出最终决定。
以上几点只是该标准中的一部分重要内容,具体实施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希望上述分析能帮助理解并落实好这项重要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