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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评价与认定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开展文明旅游工作的各类旅游景区、旅行社、酒店等旅游相关单位。
Title:Spec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for Civilized Tourism Demonstration Un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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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规范与评价》(DB34/T 3199-2018)是安徽省地方标准,旨在推动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建设。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基本要求部分,文件强调了单位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且连续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同时要求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规定。此外还提到员工应接受过相关培训,了解并能够执行文明旅游的相关规定。
在设施设备方面,文件提出要确保基础设施完善,比如游客服务中心应当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投诉处理等服务。对于景区来说,标识系统要清晰准确,方便游客识别方向和获取信息。
关于服务质量,文件指出工作人员态度要热情友好,能主动为游客提供帮助。并且要求定期收集游客反馈意见,及时改进不足之处。另外,还特别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要求单位采取措施减少污染,保护自然生态。
最后,在考核评价环节,文件规定了具体的评分细则以及评定流程。由专业机构按照既定标准对申请单位进行全面评估,最终达到一定分数才能被授予“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称号。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有助于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提升了公众的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