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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废水中锑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ntimony Pollutants in Textile Printing and Dyeing Industrial Wastewater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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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432—2018是江苏省针对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的锑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适用于现有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 排放限值
标准明确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具体来说,直接排放的废水中锑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0.02mg/L,间接排放的则为0.05mg/L。这意味着无论是通过市政排水管网还是直接排入环境水体,企业都必须确保其排放的废水中锑含量不超过上述限值。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水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减少锑对环境的潜在危害。
### 监测要求
为了保证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标准对监测频率做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日排水量大于或等于500吨的企业,应每月至少监测一次;而对于日排水量小于500吨但大于或等于100吨的企业,则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此外,还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设置在线监测设备,并将监测结果定期上报至当地环保部门。这种严格的监测机制有助于及时发现并处理超标排放问题。
### 管理与监督
标准强调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详细的污水处理操作规程、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等。同时,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需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这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
### 总结
DB32/T 3432—2018作为一项地方性法规,在推动江苏省纺织染整行业绿色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通过对锑污染物排放设定严格的标准、规范监测流程以及强化监督管理等方式,促使企业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工作,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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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