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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处置的安全管理要求、销毁前准备、销毁实施及后续处理等环节的技术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废旧爆炸物品的销毁处置及相关安全管理活动。
Title: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Disposal of Waste Explosive Materi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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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827-2019《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处置安全管理规程》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处置的安全管理要求。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解读: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废旧爆炸物品的销毁处置活动。
二、术语和定义
1. 废旧爆炸物品:指不再使用的爆炸物品,包括过期、失效、破损、淘汰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炸物品。
2. 销毁处置:指通过物理、化学等方法使废旧爆炸物品失去爆炸性能的过程。
三、基本要求
1. 应当建立和完善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处置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2. 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定期培训考核。
3. 应当制定详细的销毁方案,包括销毁地点、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内容。
四、销毁准备
1. 销毁前应当进行现场勘查,评估环境条件、气象状况等因素。
2. 应当对废旧爆炸物品进行分类、清点、登记,并做好标识。
3. 应当准备好必要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
五、销毁实施
1. 销毁作业应当由专业队伍执行,作业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
2. 应当按照批准的销毁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销毁方式或扩大销毁范围。
3. 销毁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火源、电源,确保通信畅通。
4. 应当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销毁区域。
六、后续处理
1. 销毁完成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检查,确认无遗留物后方可撤离。
2. 应当及时记录销毁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资料,归档保存。
3. 对于销毁产生的残渣废料,应当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理。
七、监督管理
1.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2. 发现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以上内容为DB11/T 827-2019的主要条款解读,旨在指导相关单位和个人正确开展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处置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