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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贵州肉牛生产中秸秆微贮饲料生产的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生产工艺流程、技术要求、质量控制及管理。本文件适用于贵州地区肉牛养殖过程中秸秆微贮饲料的生产与使用。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Guizhou Beef Cattle Production - Part 9: Micro-storing Straw Feed Produ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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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2/T 1257.9-2017《贵州肉牛生产技术规范 第9部分:秸秆微贮饲料生产》是贵州省针对肉牛养殖中秸秆微贮饲料生产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微贮池建造要求
标准指出,微贮池应选择地势较高、地下水位较低、土质坚实且靠近牛舍的位置建造。池体结构需确保不漏水、不透气,推荐使用砖混或混凝土结构。池底和池壁应做防渗处理,厚度不少于20cm,以防止养分流失和污染环境。
原料选择与处理
原料应选用新鲜、无霉变、无污染的农作物秸秆,如玉米秸、稻草等。在使用前需将秸秆切成3-5cm长的小段,并剔除其中的泥土、石块等杂质。同时,为了提高发酵效果,可适当添加适量的水分,使原料含水量保持在60%-70%之间。
添加剂使用
为了促进发酵过程,标准建议每吨原料加入0.5kg-1kg的乳酸菌制剂或其他专用微生物添加剂。这些添加剂能够加速有益微生物的繁殖,抑制有害菌生长,从而提升微贮饲料的质量。
装填与压实
装填时要分层进行,每层厚度控制在20-30cm左右,然后用机械或人工方式充分压实,尽量排除空气。装填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原料暴露于空气中,以防氧化影响发酵质量。
密封与管理
微贮池装满后立即密封,密封材料可以采用塑料薄膜加土覆盖的方法。在整个发酵期间,要定期检查密封状况,发现破损应及时修补。此外,在发酵初期(约一周内),可能会出现少量气体排出现象,这是正常情况,但若发现异常气味或漏气,则需要及时处理。
开封与饲喂
微贮饲料一般经过40天以上的发酵期即可开封使用。开封后应一次性用完,不宜长期存放。每次取料时应从上到下逐层取用,并注意保持取料面平整,避免二次污染。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DB52/T 1257.9-2017标准对秸秆微贮饲料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旨在保证产品质量,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贵州地区肉牛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