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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机关目标绩效管理中目标管控的要求、方法和流程。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各级机关在目标绩效管理中的目标管控工作。
Title:Performance Management of Government Agencies - Part 3: Target Control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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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2/T 1363.3-2018 机关目标绩效管理 第3部分:目标管控》是贵州省地方标准,用于指导机关单位在目标绩效管理中的具体操作。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中明确指出目标设定应遵循SMART原则,即具体(Specific)、可测量(Measurable)、可实现(Achievable)、相关性(Relevant)和时限性(Time-bound)。这意味着每个目标都应当清晰明确,并且能够通过具体的指标来衡量其完成情况。例如,一个部门设定的目标可能是“在下一季度内提高客户满意度至90%”,这样的目标既具体又具有明确的衡量标准。
其次,关于目标分解与分配,标准要求根据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合理地将总体目标分解到各个层级和个人。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它确保了每一项任务都有专人负责,并且可以追踪进度。例如,如果公司的年度目标是增加销售额15%,那么销售部可能需要制定相应的月度或季度计划,而市场部则需配合开展宣传活动以支持这一目标。
此外,标准强调了过程监控的重要性。它建议建立定期检查机制,比如每月召开一次进度汇报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时,还提倡使用信息技术手段如ERP系统等来辅助管理和分析数据,以便更高效地跟踪各项工作的进展状况。
最后,在评估反馈环节,标准提出要采用多维度评价体系,不仅考虑结果本身,还要结合努力程度、创新思维等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或者团队给予奖励表彰,而对于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则需深入剖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
综上所述,《DB52/T 1363.3-2018》为机关单位提供了科学规范的目标绩效管理体系框架,从目标设定到最终考核都给出了详细的指导方针,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