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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生态鸡疫病防控的基本原则、疫病预防、诊断与治疗、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生态鸡养殖过程中的疫病防控管理。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Guizhou Ecological Chicken Production - Part 4: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中国标准分类号:B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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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贵州生态鸡生产技术规程第4部分:疫病防控规定了生态鸡养殖过程中疫病防控的具体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文的解读:
一、疫苗接种
规程要求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具体包括:
1. 新生雏鸡应在出壳后24小时内接种马立克氏疫苗。
2. 7-10日龄接种新城疫IV系疫苗。
3. 14-21日龄接种传染性法氏囊弱毒疫苗。
4. 28-35日龄接种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
5. 6周龄加强接种一次新城疫IV系疫苗。
二、消毒管理
1. 鸡舍及周边环境每周至少消毒两次,采用高效低毒的消毒剂。
2. 进入生产区人员需经过消毒池和紫外线消毒。
3. 饲料、饮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
三、生物安全管理
1. 实行全进全出制度,同一鸡舍内鸡群年龄一致。
2. 不同日龄鸡群严格分隔饲养。
3. 禁止从疫区引进种苗或商品鸡。
四、疫情监测
1. 定期开展鸡群健康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隔离诊治。
2. 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立即上报。
五、人员防护
1. 养殖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帽、鞋,并定期更换消毒。
2. 禁止非养殖人员进入生产区。
六、药物使用
1. 禁止使用违禁药物,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
2. 发生病害时需经兽医诊断后用药,不得随意添加抗生素。
以上内容为规程的核心要点,养殖户应严格遵照执行,以保障生态鸡的健康生长和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