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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各级档案馆及企事业单位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Digitization of Paper Archives
中国标准分类号:J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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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830-2018《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以下选取其中几个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是关于数字化设备的选择。标准中提到,扫描仪的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并且要具有自动纠偏、去污等功能。这意味着在选择设备时,不仅要考虑其分辨率是否满足要求,还应该关注设备是否具备这些辅助功能,以确保数字化图像的质量和准确性。
其次是关于图像处理的要求。标准规定,数字化图像的颜色深度应为24位真彩色,灰度级不低于256级。此外,对于图像的亮度、对比度等参数也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使得数字化后的图像能够真实反映原件的内容。这一步骤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到数字化档案的可用性和保存价值。
再者是关于数据存储的安全性。标准强调,数字化后的数据应当采用加密技术进行保护,并定期备份以防数据丢失。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的访问权限控制、使用记录跟踪等措施,确保数字化档案的安全可靠。
最后是关于质量检查的标准。标准指出,在完成数字化后,应对每份档案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图像的清晰度、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方面。抽检比例不得低于总份数的5%,并且如果发现不合格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正直至达到标准为止。这项措施可以有效保证整个数字化过程的质量。
以上是对DB12/T 830-2018中部分关键条款的深入解析,希望对从事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的人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