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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民用电锅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电为能源,采用电阻加热或电磁感应加热方式,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400kW,用于供暖、生活热水供应等用途的民用电锅炉。
Title: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Civil Electric Boil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C75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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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2803-2018《民用电锅炉通用技术条件》是河北省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主要用于规范民用领域电锅炉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范围:标准适用于以电力为能源的民用热水锅炉和蒸汽锅炉,包括直接加热式和间接加热式的电锅炉。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适用的产品类型,确保了后续条款的针对性。
2. 术语和定义:标准对“额定蒸发量”、“额定出口热水温度”等专业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额定蒸发量”是指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锅炉每小时产生的蒸汽量。这些定义有助于统一行业内对概念的理解,避免因表述不清而引发争议。
3. 技术要求:
- 安全性能:要求电锅炉必须具备过热保护、缺水保护等多种安全装置,确保设备运行过程中不会发生危险情况。
- 能效指标:对于不同类型的电锅炉设定了最低能效等级,鼓励采用节能技术提高效率。
- 环保性能:强调排放物需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减少环境污染。
4. 试验方法:详细描述了如何测试电锅炉的各项性能参数,如热效率测定、噪音水平测量等。这些方法为产品质量检验提供了科学依据。
5. 检验规则:包括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两部分内容。出厂检验确保每台产品都经过严格检查后才能出厂销售;型式检验则是针对某一型号产品的全面评估,验证其是否满足所有技术要求。
6.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这部分内容规定了电锅炉外包装上应标注的信息(如商标、型号、生产日期等),以及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目的是保障货物的安全到达目的地并妥善保存。
以上就是对DB13/T 2803-2018《民用电锅炉通用技术条件》中部分关键条款的解读。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