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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基本原则、信息分类、信息内容、归集要求、数据质量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和应用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Collection of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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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2786-2018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是河北省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标准明确指出公共信用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公共管理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法人、自然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信用状况的信息。这为后续信息归集提供了基础概念框架。
在信息归集原则中,强调了合法、客观、全面的原则。合法意味着信息采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客观要求信息真实准确,不得主观臆断;全面则指尽可能涵盖与信用相关的各类信息。这些原则确保了信息质量。
标准规定了信息归集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四大类。其中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等;良好信息包括获得荣誉情况;不良信息涉及行政处罚等负面记录;其他信息则是上述三类之外但有助于判断信用状况的相关数据。这种分类有助于系统化地管理不同类型的信息。
关于信息归集流程,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信息采集、存储、传输的安全性。同时,明确了信息更新机制,要求及时处理新增或变更的信息,并定期开展信息核查工作以保证准确性。
此外,还特别提到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使用和共享时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必要保护措施,防止滥用。
以上是对DB13/T 2786-2018中一些核心内容的深入解析,旨在帮助理解该标准如何有效促进公共信用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