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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服务的基本要求、受理条件、办理流程、信息管理及监督评价。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的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服务工作。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License with Deficiency Acceptance DB32/T 3456-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A02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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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456-2018 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服务规范》是江苏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行政许可中的容缺受理机制。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指出“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如果存在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有误的情况,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后,行政机关可以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这一定义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在“基本要求”部分,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容缺受理的工作制度,包括制定详细的容缺事项清单、明确可容缺的具体材料类型及其补正期限等。例如,对于身份证复印件这类常见但非核心的材料缺失,允许申请人作出补交承诺后先予受理。
“工作流程”部分详细描述了从申请到决定的全过程。当申请人提出容缺受理请求时,工作人员需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记录下所缺材料及承诺补交时间。若申请人在约定时间内未能补齐材料,则需重新提交完整材料后方可继续办理。
此外,“监督与管理”部分强调了对容缺受理工作的监管。行政机关应当定期检查容缺受理案件,确保所有案件均按照规定执行,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保证服务质量。
这些条文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容缺受理服务体系框架,有助于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