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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与改进及评价与反馈。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与评价。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Cultural Service Centers in Villages (Commun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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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468-2018《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是江苏省发布的关于基层文化服务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标准在第4条“基本要求”中明确指出,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这意味着每个中心都必须有独立的空间来开展活动,并配备满足日常文化需求的基本硬件条件。这为后续的服务提供了基础保障。
其次,在第5条“服务内容”部分强调了服务的多样性与针对性。例如,规定应定期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读书会等,同时还要提供数字文化信息服务。这一条文旨在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吸引不同年龄层居民参与,增强社区凝聚力。
再者,第6条关于“服务质量”的描述尤为关键。它不仅要求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上岗,还特别提到要建立用户反馈机制。这表明除了硬件设施外,软件层面的服务态度及效率同样重要。只有当居民感受到被尊重和重视时,才能真正提升满意度。
此外,第7条“安全管理”不可忽视。该条款涵盖了防火防盗等多个方面,确保所有活动都能在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特别是在举办大型活动时,必须提前做好应急预案,避免任何意外发生。
最后,第8条“考核评价”建立了监督体系。定期检查评估各中心的工作成效,能够促使整个系统保持活力并持续改进。这种闭环管理方式有助于发现不足之处及时调整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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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