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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政务公开的程序要求,包括信息公开的原则、流程、方式和监督机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时遵循。
Title:Government Affairs Disclosure - Disclosure Procedur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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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T 2136-2018《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中关于公开程序的部分,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规范》要求行政机关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即应明确该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如果确定为可公开的信息,则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整理,并记录下相关信息的形成时间、责任人等详细情况。这一规定旨在从源头上确保所有可能被公开的信息都经过了必要的审查与准备。
其次,《规范》强调了信息发布的审核机制。具体而言,在信息正式对外公布之前,必须由专门的审核人员对其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才能发布。这一步骤对于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同时也能够有效防止错误或敏感信息的不当扩散。
此外,《规范》还特别指出,当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时,除了常规的审核程序外,还需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备并获得批准后再予以公开。这样做可以进一步提升此类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合法性。
最后,《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所有已公开以及未公开但需存档的信息资料。这些资料不仅包括纸质文档,也涵盖电子文件等形式。通过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不仅可以方便日后查阅利用,而且有助于追溯历史决策过程,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与可追溯性。
综上所述,《规范》通过对信息生成、审核直至归档全过程的规定,构建起了一个完整而严密的政务公开程序框架,这对于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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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