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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原则、编制流程、内容要求和管理维护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Title:Compilation Guide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Catalogue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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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T 2133-2018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南》是广东省地方标准,用于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在第3章“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含义,即行政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主动或依申请向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特定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这一定义强调了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其次,在第4章“基本原则”中,规定了政务公开应遵循合法性、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便民性的原则。其中合法性要求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性意味着不应遗漏任何应公开的内容;准确性确保信息真实无误;及时性要求信息能够迅速发布;便民性则旨在方便公众获取所需信息。
再者,关于目录结构的设计,标准在第5章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录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类别,并且每个类别的下级分类要清晰明了。例如,“机构职能”可进一步细分为领导成员及其分工、内设机构职责等内容。
此外,对于信息更新频率也有明确规定。标准指出,动态性强的信息如会议纪要、统计数据等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而较为固定的信息如规章制度、办事指南等则需保持长期有效并适时调整。同时,还特别强调了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相关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最后,在附录部分提供了详细的示例模板,帮助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本标准。这些模板涵盖了常见的政务公开事项,并给出了具体的填写说明,有助于实际操作中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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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