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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的总体要求、组织管理、能源管理、资源管理、环境管理、运行维护管理及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的绿色运营管理。
Title:Regulations for Green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Public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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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规程》(DB12/T 809-2018)是天津市发布的关于公共机构绿色管理的重要标准。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是关于节能管理的条款。标准要求公共机构应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这意味着公共机构需要系统地识别和评估能源使用情况,通过数据分析找出节能潜力,并制定改进措施。例如,可以通过更换高效照明设备、优化空调运行参数等方式来降低能耗。
其次是节水管理方面的规定。标准强调要安装用水计量装置,定期检查供水管网防止跑冒滴漏。这要求公共机构不仅要记录用水数据,还应采取技术手段确保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比如设置雨水收集系统用于绿化灌溉,或者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等。
再者是废弃物管理部分。标准提倡实行垃圾分类,鼓励资源回收再利用。具体来说,公共机构应当设立明确的垃圾分类标识,引导员工正确投放垃圾,并与专业回收公司合作处理可回收物。此外,对于危险废物如废电池、废灯管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最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标准指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这一要求旨在从源头上减少建设活动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
以上是对DB12/T 809-2018中一些核心内容的深度解析,希望有助于公共机构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推动绿色运营管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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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