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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奶牛养殖场肥水在冬小麦农田施用的技术要求、施用方法、环境监测及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奶牛养殖场肥水在冬小麦种植中的科学施用。
Title:Fertilized Water Application of Dairy Farms for Winter Wheat Cultiv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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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787—2018《奶牛养殖场肥水农田施用技术规范》为天津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奶牛养殖场产生的肥水在冬小麦田施用的技术要求。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深度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术语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奶牛养殖场产生的肥水在冬小麦田的施用。其中,“肥水”是指奶牛养殖场粪污经发酵处理后形成的液体肥料。“冬小麦”指秋季播种、次年夏季收获的小麦作物。
标准明确了相关术语如“发酵”、“腐熟度”等的专业含义,确保各方在同一语境下理解概念,避免因表述差异导致执行偏差。
二、肥水质量要求
肥水中氮磷钾养分含量需符合特定指标:总氮≥150mg/L、有效磷≥30mg/L、速效钾≥60mg/L。同时,pH值应控制在6.5-8.5之间,不得含有病原菌、寄生虫卵等有害微生物。
解读:这些指标是基于冬小麦生长需求及环境安全考虑设定的。过高或过低的养分浓度可能影响作物吸收效率甚至造成环境污染。而病原菌和寄生虫卵的存在会威胁土壤健康及后续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施用时间与方法
肥水应在冬小麦越冬前(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或返青期(3月中下旬)施用。采用沟灌方式时,单次灌溉量不超过40m³/亩;喷洒方式则不超过30m³/亩。每次施用后应及时覆土。
解读:选择这两个时期施肥主要是考虑到冬小麦的生长特性。越冬前施用有助于提高抗寒能力;返青期施用则促进分蘖壮苗形成。合理确定灌溉量既能满足作物需求又可防止过度灌溉引发渗漏污染。
四、施用量计算
根据土壤肥力状况确定肥水施用量。对于中等肥力土壤,每公顷施用肥水量不得超过1500m³,且全年累计施用量不超过3000m³/hm²。
解读: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养分供给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过量施用可能导致土壤板结、地力衰退等问题,同时也增加了非点源污染风险。
五、监测与管理
建立肥水施用档案,记录每次施用的时间、地点、数量等内容。定期检测土壤pH值、有机质含量以及重金属残留情况。
解读:完善的监测体系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调整施肥策略,确保长期可持续发展。特别是重金属残留监测尤为重要,可以预防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DB12/T 787—2018不仅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肥水施用指导,还强调了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为实现奶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