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低碳运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组织与职责、策划与实施、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的低碳运行管理活动。
Title:Code for Low-carbon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40 -
封面预览
-
拓展解读
《DB11/T 1534-2018建筑低碳运行管理通则》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为建筑低碳运行提供了全面的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部分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一、总则
1.1 本标准旨在规范建筑低碳运行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1.2 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以及既有建筑的低碳运行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2.1 低碳运行:指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在保证建筑功能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耗,减少碳排放的过程。
2.2 能源审计:对建筑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估的过程。
三、基本要求
3.1 建筑运行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低碳运行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3.2 应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识别节能潜力并制定改进措施。
3.3 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如太阳能光伏、地源热泵等。
四、节能管理
4.1 各类设备设施应按设计要求正确安装、调试,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高效稳定运行。
4.2 制定合理的用能计划,优化空调、照明、电梯等系统的运行模式。
4.3 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
五、节水管理
5.1 加强给排水系统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5.2 安装节水器具,如感应式水龙头、节水型马桶等。
5.3 循环利用雨水资源,用于绿化灌溉或清洁用途。
六、废弃物管理
6.1 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制度,促进资源回收再利用。
6.2 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提倡循环使用办公用品。
6.3 定期清理建筑内外环境,保持整洁美观。
七、监测与评价
7.1 设置能耗监测平台,实时掌握建筑能耗状况。
7.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能源审计,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备查。
7.3 根据实际效果调整优化各项节能措施,持续改进管理水平。
八、培训与宣传
-
下载说明若下载中断、文件损坏或链接损坏,提交错误报告,客服会第一时间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