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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青海省犬狂犬病免疫的技术要求、操作规程、免疫效果监测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犬只狂犬病的免疫工作及相关管理活动。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abies Immunization in Dogs in Qinghai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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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1661-2018《犬狂犬病免疫技术规范》是一项青海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犬只的狂犬病免疫工作,降低狂犬病传播风险。以下将从该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中明确指出免疫对象为所有饲养犬只,包括家养犬和流浪犬。这表明无论犬只是否处于家庭环境,只要存在接触人类的可能性,都需接受免疫。这一规定有助于全面覆盖可能携带病毒的犬只群体,有效切断传播链。
其次,关于免疫程序,标准要求初次免疫时,2月龄以上的健康犬只应接种两针疫苗,间隔时间为21至28天。此规定基于狂犬病疫苗在犬体内的免疫反应周期,确保机体产生足够抗体水平。加强免疫则建议每年进行一次,以维持长期保护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高风险地区或特殊用途的犬只,可适当增加免疫频率。
再者,标准强调免疫前后的管理措施。免疫前应对犬只进行全面健康检查,排除患有严重疾病的个体。免疫后观察至少30分钟,确认无不良反应。同时,免疫记录需详细登记,包括犬只信息、免疫时间、疫苗批号等,以便追踪溯源。
此外,标准还对疫苗储存与使用提出了严格要求。疫苗需在2至8摄氏度条件下冷藏保存,运输过程中避免剧烈震动和高温环境。使用时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确保剂量准确,注射部位正确。
最后,标准鼓励公众参与,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养犬者的责任意识,支持定期免疫活动。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免疫档案系统,为狂犬病防控提供数据支持。
综上所述,DB63T 1661-2018《犬狂犬病免疫技术规范》从免疫对象、程序、管理到后续支持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致规划,为青海省乃至其他地区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