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控制和服务评价改进等通则。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
Title:Human Resources Service Specifications -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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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3008.1-2018《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则》是北京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服务场所要求
标准指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并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具体而言,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办公区域和接待区域分开设置;
2. 设有独立的档案室或存放档案的专用柜;
3. 配备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4. 提供免费Wi-Fi服务。
二、人员配置要求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工作人员,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专人负责。其中,专职工作人员数量不得低于5人,且至少有一名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此外,还应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使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行业动态。
三、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 客户信息管理:包括客户基本信息、需求记录等内容;
2. 职位发布与管理:用于发布招聘信息并跟踪处理进展;
3. 求职者简历库:存储求职者的个人资料;
4. 数据统计分析:生成各类报表以辅助决策制定。
四、合同签订流程
在开展任何业务之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都必须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服务项目及其具体内容;
2.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3. 违约责任;
4. 解决争议的方法。
五、投诉处理机制
为了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当接到投诉时,机构应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于重大投诉案件,则需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同时,机构还需定期汇总分析投诉数据,查找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以上就是对DB11/T 3008.1-2018《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则》中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