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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吉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辖区内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控制与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or Printing Industry in Jili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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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22/T 2789-2017)是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控制和减少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以下将选取该标准中的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辖区内现有印刷企业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管理。这意味着无论企业的规模大小,只要涉及印刷作业,都需遵循此标准的要求。
排放限值
标准中明确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印刷工艺对应的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去除效率。例如,对于凹版印刷工艺,其VOCs排放浓度不得超过50mg/m³,并且净化设施的处理效率应达到或超过80%。这一规定直接指出了企业在选择生产工艺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即不仅要关注生产成本,还要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监测与分析方法
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标准还详细规定了监测点位的选择原则、采样频率以及检测仪器设备的要求等。比如,在线监测系统应当安装于排气筒出口处,并且至少每小时记录一次数据;同时,所有使用的测量工具必须经过校准且处于有效期内。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监管效率,防止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管理制度建设
除了技术层面的规定外,标准也强调了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要求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活动,增强大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批文件、监测报告、维修保养记录等内容。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可以更好地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促进可持续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22/T 2789-2017)从多个维度对印刷行业的VOCs排放进行了规范,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希望广大从业者能够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意义所在,积极采取行动,共同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