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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原则、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各类环境损害事件的鉴定评估工作,包括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导致的环境损害。
Title: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Damage Appraisal and Assess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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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5/T 1725-2017《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通用规范》是福建省地方标准,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提供了系统性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在范围部分明确了适用对象和领域。它适用于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导致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水、大气、土壤等介质的污染情况。
其次,在术语和定义部分,对关键概念进行了明确定义。例如,“环境损害”被定义为由于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直接或间接造成的环境要素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不利变化。这一定义帮助评估人员准确把握评估的核心内容。
第三,标准强调了鉴定评估的基本原则。其中包括客观公正原则,要求评估过程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干扰;全面性原则,确保涵盖所有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以及科学性原则,即采用经过验证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开展工作。
第四,在程序与方法章节中,规定了从接受委托到出具报告的整个流程。要求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同时,还特别指出需要收集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支撑,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记录、监测数据、历史资料等。
第五,关于损害量化这部分内容也非常重要。标准提出可以采用替代成本法、影子工程法等多种方式进行经济损失估算,并且对于不同类型的损害给出了相应的计算公式示例,比如水体污染损失可以通过污染物清除费用加上因污染造成渔业减产的价值来衡量。
最后,在结果表达与报告编制方面,标准要求最终形成的评估报告应当结构清晰、逻辑严谨,包含但不限于基本情况介绍、鉴定依据、分析结论等内容,并且对于存在争议的问题也要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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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