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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组织保障、制度建设、技术支撑、隐患排查与治理、绩效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工作。
Title:Safety Accident Hidden Trouble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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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运行规范》(DB42/T 1322-2017)是湖北省地方性标准,旨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架构。第四条要求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这表明企业最高管理层对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整个体系的有效运行。
其次,在隐患排查频次方面,第五条指出不同岗位人员需定期开展日常检查。具体而言,班组长每日巡查一次;车间主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则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的隐患排查。这种分级分类的检查模式有助于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风险。
再者,关于隐患整改,第十四条强调了闭环管理原则。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记录整改过程直至完成销号。同时,对于重大隐患还需制定专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此外,标准还特别提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第二十条建议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监控。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决策科学性。
最后,为了保障制度执行效果,第二十二条明确要求定期开展培训教育活动,让全体员工了解相关知识和技能。只有当每个人都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时,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事故发生概率。
综上所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运行规范》为企业提供了系统化的指导框架,从组织架构、排查频率、整改流程到技术支持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各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应用,以构建起高效可靠的隐患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