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DBJ 15-51-200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是广东省为贯彻国家建筑节能政策,结合本地区气候特点和建筑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地方性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旨在提高建筑能效,降低能源消耗,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本标准在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以及建筑使用特点,对建筑围护结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照明及电气系统等方面提出了更为具体和严格的要求。例如,在建筑围护结构方面,规定了不同气候区的外墙、屋顶、窗户等的热工性能指标,以确保建筑在夏季和冬季的舒适性和节能性。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可再生能源的应用,鼓励在公共建筑设计中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等节能技术,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同时,对建筑能耗的计算方法和评价体系进行了详细说明,为设计单位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广东省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降低建筑运行成本,改善室内环境质量,还能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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