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CECS 169-2004 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主要用于指导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该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采用水雾灭火系统的场所,旨在提高火灾扑救效率,减少火灾损失。
雾灭火系统通过高压水泵将水加压后,经喷头形成细小水滴,利用水雾的冷却、窒息和隔离作用来扑灭火灾。该系统具有灭火速度快、用水量少、对设备损害小等优点,特别适用于电气设备、油类火灾等特殊场所。
本规程对雾灭火系统的组成、设计参数、设备选型、安装要求、调试与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系统供水能力、喷头布置间距、控制方式、管道安装规范等内容,确保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具备良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此外,规程还强调了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的重要性,要求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启动并发挥灭火作用。同时,对操作人员的培训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提升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CECS 169-2004 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的实施,为我国雾灭火系统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推动了消防技术的进步,提高了建筑消防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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