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CECS 156-2004 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旨在规范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的应用。该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采用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是一种新型的灭火技术,通过将水与合成型泡沫液混合后,以喷雾形式喷射到火源区域,形成覆盖层,达到隔绝氧气、冷却降温的灭火效果。相比传统泡沫灭火系统,该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环保性好、适用范围广等优点。
《CECS 156-2004》对系统的设计参数、设备选型、安装要求、控制方式、调试与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规程强调了系统应根据保护对象的火灾危险性、空间结构、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设计,确保系统在实际应用中的有效性与可靠性。
此外,规程还对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定期检查、试验、保养等内容,以保证系统在关键时刻能够正常运行。同时,规程鼓励技术创新,支持新型材料和设备的应用,推动灭火技术的不断发展。
该规程的发布实施,为我国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的推广应用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有助于提升建筑消防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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