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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153-2002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是中国电力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于2002年发布实施。该标准旨在规范火力发电厂厂用电系统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和具体措施,以确保电厂在运行过程中具备稳定、安全、高效的供电能力。
火力发电厂的厂用电系统是指为维持电厂正常生产运行所需的各类辅助设备提供电力支持的系统。这些设备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水泵、风机、输煤系统、除尘设备等。厂用电系统的可靠性直接影响到整个电厂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因此其设计必须符合严格的技术规范。
《DLT 5153-2002》标准涵盖了火力发电厂厂用电系统的设计全过程,包括负荷计算、电源配置、接线方式、设备选择、继电保护、自动控制、接地与防雷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对这些关键环节的明确规定,确保了厂用电系统在不同工况下的稳定运行。
在负荷计算方面,标准要求根据电厂的装机容量、机组类型以及各辅助设备的功率需求进行精确计算。同时,还需考虑备用电源和事故状态下的负荷变化,以保证在突发情况下仍能维持必要的供电能力。
电源配置是厂用电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标准规定,大型火力发电厂应采用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方式,以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对于重要的辅助设备,如锅炉送风机、引风机、给水泵等,应设置独立的供电线路,并配备相应的备用电源或应急电源。
接线方式的选择对厂用电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具有重要影响。标准推荐采用分段母线接线方式,以便于故障隔离和检修操作。同时,还要求合理设置断路器、隔离开关等保护设备,以防止短路、过载等故障对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设备选择方面,《DLT 5153-2002》强调应选用性能可靠、维护方便、节能环保的电气设备。标准还对变压器、开关柜、电缆等主要设备的选型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其能够满足电厂长期运行的需求。
继电保护和自动控制是保障厂用电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标准要求根据不同的电气设备和系统配置,设置合理的保护定值和动作逻辑,确保在发生异常时能够迅速切断故障点,避免事故扩大。同时,还应配备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对厂用电系统的实时监控和远程操作。
接地与防雷措施也是厂用电系统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规定,所有电气设备均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接地处理,以防止因漏电或雷击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此外,还应根据电厂所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雷电活动频率,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DLT 5153-2002》作为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的重要依据,为我国电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可以有效提升电厂厂用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电厂的稳定运行和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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