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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流程、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Title:National Standards for People's Mediation Work
中国标准分类号:C9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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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SFT 0083-2020)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的一项标准,旨在规范全国范围内的人民调解工作,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制定该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统一人民调解工作的流程和标准,明确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提升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根据规范要求,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具备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仲裁、诉讼等其他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并不影响当事人选择其他合法途径的权利。
根据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原则上是免费的,调解员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但涉及专业鉴定或评估的情况,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调解适用于民事纠纷、轻微刑事案件和行政争议等领域的矛盾化解,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等领域。
调解记录应当妥善保存,至少保存五年以上,以便备查和追溯。
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对调解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据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