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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机动渔船号灯与号型的种类、颜色、可见距离、安装位置及显示方式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长度大于等于5米的机动渔船,旨在保障水上航行安全和作业秩序。
Title:Configuration of Lights and Shapes for Motor Fishing Vessels SC 57-1986
中国标准分类号:P6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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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SC 57-1986标准中机动渔船号灯与号型配置的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
回答:SC 57-1986 标准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机动渔船在夜间或能见度不良条件下的航行标识,以确保船舶之间的安全避让,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该标准规定了号灯的颜色、位置、角度及显示方式,以及号型的形状和尺寸。
回答:根据SC 57-1986标准,机动渔船必须配备以下号灯:
此外,在特定情况下,还可能需要额外的信号灯。
回答:号灯的安装高度和角度有严格规定: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号灯的有效性和可见性。
回答:是的,机动渔船也需要配备号型。号型用于补充号灯的信息,特别是在白天或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常见的号型包括球形、圆锥形和菱形等,具体形状和颜色需根据船舶的用途和状态进行配置。
回答:如果机动渔船未按规定配置号灯或号型,可能会被认定为不符合航行安全要求,从而面临以下后果:
因此,所有渔船运营方应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号灯和号型。
回答:是的,SC 57-1986 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机动渔船,无论其大小或用途。不过,对于特殊用途的渔船(如拖网渔船、围网渔船等),可能需要额外的号灯或号型配置,具体要求需参照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回答:检查号灯和号型是否符合标准的方法包括:
建议定期由专业机构或技术人员进行检查,确保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