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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的污染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污水的排放管理。
Title:Discharge requirement for medical institution wastewater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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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GB 18466-2001 是中国针对医疗机构污水排放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旨在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以下是与该标准相关的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
GB 18466-2001 主要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此外,该标准还适用于临时性医疗机构(如野战医院)的污水排放管理。
根据 GB 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需控制的主要污染物包括:
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污水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
不可以。医疗机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处理并达到 GB 18466-2001 规定的排放限值后,才能排入市政管网或自然水体。未经处理的污水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对环境和公共健康造成威胁。
医疗机构需要定期对污水进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指标符合 GB 18466-2001 的限值要求。监测频率和方法应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并保留完整的监测记录以备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达标的医疗机构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因此,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污水排放合规性。
是的,但不同规模和功能的医疗机构可能适用不同的排放限值。例如,传染病医院和普通医院的排放标准有所不同,具体要求需参考标准中的附录。
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规模、污水量及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合的污水处理工艺。常见的处理工艺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建议咨询专业机构或环保部门,确保设施运行稳定且达标。
是的。医疗机构应定期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提交污水监测报告,说明排放情况及处理措施。这是遵守法规的重要环节。
截至最新信息,GB 18466-2001 仍然是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然而,相关部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发布修订版或补充文件,请关注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动态。
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开展污水监测,但需确保监测设备和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定期校准仪器以保证数据准确性。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监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