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济南市公共服务领域中科技教育相关名称的英文译写规则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济南市科技教育领域的公共服务名称、设施标识、术语等的英文翻译与使用。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nglish Translation of Names in Public Service Fields in Jinan - Part 11: Science and Edu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701/T 0005.11—2019是济南市地方标准的一部分,专注于公共服务领域中名称的英文译写规范。该标准第11部分主要涉及科技教育领域的名称翻译,对于确保科技教育相关名称在国际交流中的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对该部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术语与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几个关键术语和定义,这对于正确理解和应用后续的具体译写规则至关重要。
- 科技教育:指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普及以及相关技能的培养活动。
- 公共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学校、医院等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场所。
这些定义为整个标准奠定了基础,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基本概念框架。
翻译原则
1. 忠实性原则
在翻译过程中,必须保持原文信息的完整性,避免遗漏或篡改原意。例如,在翻译“科技创新中心”时,应直接对应为“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而不是简化或改动其核心含义。
2. 一致性原则
同一类型的名词在其不同上下文中应该采用一致的译法。比如,“实验室”无论是在大学还是科研机构内都应统一译作“Laboratory”。
3. 可读性原则
英文译文需考虑目标读者的文化背景,确保语言简洁明了且易于理解。例如,“高等教育学院”可以更自然地译为“Higher Education College”而非过于正式化的表述。
具体实例分析
# 科技园区
- 标准规定,“科技园”应翻译为“Science Park”。这不仅符合国际通用习惯,也便于外国投资者理解和记忆。
- 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荐使用“High-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此译法既准确传达了区域性质,又突出了其高科技属性。
# 教育机构
- “职业培训中心”建议译为“Vocational Training Center”。这样的翻译能够清晰表达出该机构的功能定位。
- 若遇到如“济南市第一中学”的情况,则需注意保留地名信息,可译为“Jinan No.1 Middle School”。
# 科研设施
- 针对“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荐译为“National Key Laboratory”。这种直译方式有助于维持原名的专业性和权威感。
- 对于“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则建议译为“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注意事项
- 在处理复合型词汇时,要注意分清主次关系,合理安排词语顺序。例如,“生物技术研究所”不宜简单地按字面顺序排列,而应根据实际功能侧重调整为“Institute of Biotechnology”。
- 对于缩略语,除非广泛认可,否则不建议随意创造新缩写形式。例如,“中科院”不应简单缩写为“CAS”,而应完整写出“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通过上述解读可以看出,《济南市公共服务领域名称英文译写规范 第11部分:科技教育》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译写方法促进国内外交流合作,同时维护本地文化的独特性和专业性。这不仅有利于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